尊敬的私募基金投资者:
苏州海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我司”或“基金管理人”)作为基金管理人发行的【鲲鹏8号进取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】(以下简称“本基金”)于2018年08月07日成立,现于2021年09月28日发布本基金“第二次分红通知”,并决定于2021年09月30日进行分红,分红方式为:红利再投资,私募基金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分红详细情况,可通过本产品基金经理查询。
本基金存续期间,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,依照恪尽职守、勤勉尽责、诚实信用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。
感谢各方对我司的支持与信任!
苏州海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2021年09月28日